宁德市亿熥科技有限公司(亿熥租车)商户入驻平台协议
版本号:V2.3  |  发布日期:2026年6月28日  |  生效日期:2026年8月25日

欢迎您入驻亿熥租车平台!本协议由宁德市亿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申请入驻的商户(以下简称“乙方”或“您”)共同缔结,具有合同法律效力。在您点击“同意并入驻”按钮之前,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内容,特别是以加粗或颜色标记的条款,该等条款可能涉及对您权利的限制或加重您的义务。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可通过平台客服渠道进行咨询。当您在线点击“同意并入驻”并提交入驻申请材料后,即视为您已完全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即告成立并生效。

第一条 协议主体与范围

1.1 协议主体:本协议双方为宁德市亿熥科技有限公司(甲方)与入驻商户(乙方),双方之间为独立的法律主体,不构成任何代理、合伙、合资或雇佣关系。

1.2 协议范围:本协议适用于乙方在亿熥租车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官方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线下智能终端等)上开设店铺、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开展交易及其他相关活动。

1.3 协议构成:本协议由以下内容共同构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本协议正文;

(2)各具体业务板块的补充规则(如有);

(3)甲方以公告、站内信等形式发布的各类规则、规范、通知;

(4)乙方在线确认的其他单项协议(如支付服务协议、隐私政策等)。

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或业务需要适时修改本协议及相关规则,修改后的内容将在平台公示,公示期满即生效。如乙方不同意修改内容,应在公示期内停止使用平台服务并申请退店;如乙方继续使用,则视为接受修改。

第二条 入驻条件与资质要求

2.1 乙方申请入驻时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合法组织);

(2)持有真实、有效、完整的经营资质证照(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行业许可证等);

(3)经营商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平台要求;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服务提供能力;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 针对不同业务类型,乙方还需满足以下专项条件:

(1)电动自行车销售:产品3C认证证书、品牌授权书或合法进货凭证;

(2)蓄电池租赁或换电:电池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检测报告、消防安全承诺书;

(3)共享车辆运维:人员意外保险凭证、运维人员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2.3 资质审查与变更: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真实、有效、完整。如资质有效期届满或发生变更,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更新后的材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复核,如发现资质虚假、过期或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店铺运营,直至问题解决;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条 平台服务内容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一项或多项服务(具体以乙方开通的功能为准):

3.1 店铺展示服务:为乙方提供独立的店铺页面,展示乙方的店铺信息、商品或服务内容、联系方式等。

3.2 交易撮合服务:为乙方的商品或服务提供展示、搜索、推荐等曝光机会,促成终端用户与乙方之间的交易意向达成。

3.3 在线支付结算服务:接入第三方支付通道,代收代付交易款项,并按约定周期向乙方结算。

3.4 运营支持服务:提供订单管理、客户管理、数据分析等后台工具,不定期组织培训或运营指导。

3.5 增值服务(可选,另行收费):包括但不限于首页推荐位、活动流量扶持、专属客户经理、定制化系统开发等。

第四条 服务费用与结算

4.1 入驻费用:平台入驻不收取一次性入驻费。

4.2 平台服务费:

(1)乙方同意按每笔成功交易订单金额的百分之五(5%)向甲方支付平台服务费。

(2)服务费在每笔交易结算时由甲方直接扣除,乙方确认结算账单时即视为对扣除金额的认可。

4.3 结算周期:

(1)甲方采用T+7的结算模式(即交易完成(用户确认收货或服务完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

(2)每月1日为对账日,乙方可通过平台后台查看上期结算明细,如有异议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视为认可。

4.4 税费承担:

(1)乙方应自行承担因经营业务而产生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应由乙方缴纳的各项税费。

(2)乙方应依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完成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及税款缴纳,并依法向终端消费者开具发票。

(3)甲方不代扣代缴乙方的任何税费,甲方向乙方收取的服务费,由甲方依法自行申报并缴纳相应税费。

(4)如因乙方未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而导致甲方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处以罚款或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乙方的权利:

(1)在平台规则范围内自主定价、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的权利;

(2)获取平台提供的技术支持和运营数据的权利;

(3)对甲方平台服务提出建议或投诉的权利。

5.2 乙方的义务:

5.2.1 合法经营义务:

(1)乙方承诺经营的商品或服务来源合法、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涉及特种设备(如蓄电池)的,应提供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检测报告;

(3)不得销售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产品,不得从事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及电池等行为;

(4)乙方应独立承担因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责任、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及行政违法责任。

5.2.2 信息真实义务:

(1)乙方承诺发布的商品或服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含有虚假或误导性内容;

(2)店铺名称、LOGO、宣传语等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著作权、名称权);

(3)如商品信息发生变更(价格、库存、规格等),应及时更新,因信息不准确引发的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

5.2.3 诚信经营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约定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售后服务、退换货政策等);

(2)不得实施刷单、炒信、虚假交易、套取补贴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3)不得诱导消费者进行线下交易以规避平台服务费;

(4)应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和售后问题,响应时效不应超过24小时。

5.2.4 账号安全与数据保护义务:

(1)乙方的店铺账号及密码由乙方自行保管,凡通过乙方的账号进行的操作均视为乙方的行为,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应合法合规地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超出必要范围收集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泄露消费者隐私数据;

(3)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用户信息泄露或发生安全事件,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2.5 配合甲方管理义务:

(1)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监督及合规审查,及时响应甲方的通知和要求;

(2)当甲方因法律法规、监管要求需要乙方配合采取相应措施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

6.1.1 监督审核权: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店铺运营情况、商品信息、交易行为进行审核和监督,如发现违反本协议或法律法规的情形,有权采取警告、下架商品、限制交易权限、暂停结算、冻结账户、关闭店铺等处置措施。

6.1.2 规则调整权: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环境、法律法规变化或平台经营策略调整本协议及相关规则,调整内容将在平台公示并以站内信等方式通知乙方。

6.1.3 费率调整权:甲方有权在提前15日公示的情况下调整服务费费率,如乙方不接受调整,可在公示期内申请退出平台,否则视为接受新费率。

6.1.4 紧急处置权:如发生或可能发生危害人身安全、公共安全或消费者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紧急情况(如电池爆炸、产品召回等),甲方有权不经通知立即采取下架、关店等紧急措施。

6.1.5 数据使用权:甲方有权对平台产生的交易数据、用户行为数据进行脱敏处理后进行分析和利用,以优化平台服务。

6.2 甲方的义务:

6.2.1 提供稳定、安全的平台服务,定期进行系统维护和升级,提前24小时以公告或站内信形式通知计划性维护。

6.2.2 保护乙方的经营数据安全,未经乙方的授权不向第三方披露乙方的商业秘密(法律法规或政府机关强制要求的除外)。

6.2.3 按时、准确地向乙方结算交易款项,并提供清晰的对账明细。

6.2.4 设立专门的客服渠道,及时受理乙方的咨询和投诉。

第七条 责任承担

7.1 乙方独立承担全部经营责任:

(1)乙方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应对自身经营活动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责任、售后服务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及行政违法责任。

(2)甲方仅提供技术平台服务,不参与乙方的实际经营活动。因乙方的商品或服务引发的任何纠纷、投诉、索赔、诉讼或行政处罚,均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如因乙方的经营行为导致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遭受行政处罚或商誉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罚款、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7.2 税务责任:

(1)乙方应独立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具体约定详见本协议第四条第4.4款。

(2)如因乙方未履行税务义务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7.3 产品安全责任:

(1)如乙方经营的产品(特别是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等)存在质量缺陷,导致消费者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的,乙方应独立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甲方有权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先行在乙方未结算的款项中冻结相应金额用于预留赔付,直至纠纷完全解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违约情形: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承诺、保证或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赔偿款、行政罚款、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等)。

8.2 甲方的违约处置措施:当乙方发生以下违约或违规行为时,甲方有权(在通知或不通知的情况下)采取一项或多项措施:

(1)发出警告或违规通知;

(2)下架相关商品或服务;

(3)限制乙方的店铺流量或权限;

(4)冻结乙方店铺的交易功能;

(5)暂停结算直至问题解决;

(6)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清退店铺;

(7)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或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8.3 特别严重违约行为:如乙方发生以下行为的,甲方有权立即清退,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资质材料骗取入驻;

(2)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如超标电动车、改装电池等);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如火灾、爆炸、人员伤亡等)且证实因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导致;

(4)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引发群体性投诉或重大舆情事件;

(5)恶意刷单、套现或窃取平台用户数据,金额较大或情节严重;

(6)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8.4 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无故延迟结算超过3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延迟结算金额的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延迟结算金额的百分之五(5%)。

第九条 保密条款

9.1 甲乙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数据、客户信息等(以下统称“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亦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协议约定范围以外的任何用途。

9.2 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两年内持续有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对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9.3 因法律法规或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强制要求而披露保密信息的,被要求披露方应在合理范围内事先通知对方,并在披露时尽量限制披露范围。

第十条 知识产权

10.1 甲方拥有“亿熥”及关联品牌、标识、平台软件、页面设计、算法、源代码等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乙方仅可在本协议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擅自复制、修改、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或利用平台系统漏洞牟利。

10.2 乙方拥有通过平台发布的商品介绍、宣传图文等内容的著作权,但乙方同意授予甲方在全球范围内、免费的、非独家的使用该等内容进行平台运营和宣传推广的权利。

10.3 乙方入驻期间在平台上形成的交易数据、用户评价等数据归甲方所有,但其中涉及的乙方的经营数据(如销售额、订单明细)除外。

第十一条 反商业贿赂

甲乙双方均不得向对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或变相行贿(包括但不限于赠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提供旅游或娱乐活动等)。如一方发现对方人员存在索贿、受贿行为的,有权向该方举报并提供相应证据,该方应进行调查处理,并承诺保护举报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协议变更与终止

12.1 协议变更: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第一条的规定变更本协议,变更后的协议自公示之日起生效。如乙方不接受变更,有权在公示期内申请终止协议。

12.2 协议终止:本协议在以下情形下终止:

(1)合作期限届满且双方未续约;

(2)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同意终止;

(3)一方单方解除(依据本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

(4)一方依法破产、解散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5)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12.3 终止后处理:协议终止后:

(1)乙方的店铺将立即下线,不再向公众展示;

(2)乙方应继续处理所有已成交订单的交付和售后服务,直至全部完结,甲方保留届时结算款项直至所有订单完结且无任何纠纷;

(3)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删除平台上所有店铺相关内容;

(4)乙方在协议终止前发生的违约、侵权或违法行为,甲方仍有权追究,乙方仍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13.1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罢工、政府管制、网络安全重大事故等)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证明,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尽快恢复履行。

13.2 因网络服务商、通信运营商、第三方支付通道、电力供应方等非甲方可控制原因导致的系统故障或服务中断,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解决。

13.3 因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系统升级、网络拥堵等互联网技术服务固有的风险导致的损失,甲方在已尽合理注意义务和防护义务的前提下不承担责任。

13.4 甲方作为技术服务提供者,不对乙方经营的任何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安全、合法性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亦不对乙方与消费者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4.1 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14.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14.3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争议事项外,本协议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通知与送达

15.1 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通知,将以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送达:

(1)通过平台系统站内信发送(发送即视为送达);

(2)发送至乙方注册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即视为送达);

(3)发送至乙方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发送即视为送达);

(4)在平台公告区进行公示(公示之日起第3日视为送达)。

15.2 乙方应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且畅通。如联系方式变更,应及时通过平台系统更新或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更新联系方式导致通知无法送达的,视同甲方已履行送达义务,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协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解释和适用依据。

16.2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便利而设,不影响条款含义的解释。

16.3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甲乙双方应以善意协商方式另行订立替代条款。

16.4 本协议项下甲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某项权利的,不视为对该权利的放弃,甲方仍有权行使该权利。

16.5 本协议自乙方在线点击“同意并入驻”时生效,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再次感谢您选择亿熥租车平台!祝您生意兴隆,合作愉快!

宁德市亿熥科技有限公司(甲方)

(本协议于2026年8月25日公示)

宁德市亿熥科技有限公司